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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2024年度申报及2024—2026年度项目储备的通知

[日期:2023-07-16] 来源:  作者: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编制自治区本级部门2024—2026年支出规划和2024年部门预算建议计划的通知》精神,为了做好2024年度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及2024—2026年度项目储备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要聚焦国家和自治区发展的重大需要,与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紧密结合。

(二)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要立足学校、学院内涵建设、高质量发展需要,紧紧围绕加强学科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教学科研水平等进行申报。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为了保证申报工作质量和进度,指定一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落实此项工作。为确保申报项目的科学性以及与学院发展方向的契合度,可召开党政联席会专门研究确定项目建设方向。

(四)为了提高申报文本质量,各单位可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的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以及绩效目标进行充分论证,确保申报书质量,进一步提高申报成功率和资助力度。要从严从紧合理编制预算,科学确定绩效目标,每个项目每年的预算控制在100—400万。

(五)各单位填报2024年建设项目时,同步编制2024—2026年三年项目规划。项目库中未批项目或延续项目,经研究确须推进的,可完善后与新立项目一并提交。

二、填报操作要求

(一)本次项目申报通过信息门户“内蒙古师范大学项目库管理平台”中“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类项目”“科研能力提升类项目”端口进行填报,具体登录方式见项目库管理系统用户手册(附件3)。

(二)各单位负责领导及管理员如有变动请填写“项目库管理系统负责领导及管理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4),报党委发展规划部(发展规划处)开通、变更权限。

三、申报时间安排及联系人

请各单位于7月30日前完成项目申报。

联系人:李里,18604886728(项目填报)

贾玉梅,18547112133(项目预算)

周艳青,15771396566(开通权限)

郭晓东,15848679856(技术支持)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编制自治区本级部门2024—2026年支出规划和2024年部门预算建议计划的通知》

2.《内蒙古师范大学项目库管理办法》

3.项目库管理系统用户手册

4.项目库管理系统负责领导及管理员信息登记表

2023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