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首都师范大学合作协议,现就2023-2024学年赴首都师范大学交流生选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
本批交流生计划总数为16名。其中本科生交流生10名,研究生交流生6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可申请)。
二、选派范围
本批交流生从2022级本科生、2022级或2023级研究生中选拔。
三、交流时间
本批交流生交流期为一年,即2023年9月到2024年7月。
四、申报条件
(一)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品学兼优,无违规违纪情况。
(二)学习成绩良好,第一学期所有考试科目成绩合格,平均学分绩点原则上应在专业排名前30%。如选派交流生为一年级研究生需结合入学成绩、科研能力及合作高校导师研究方向等方面综合参考推荐。
(三)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的学习、实践和创新能力,能够按要求完成交流期间各项学习任务。
(四)符合交流的其他要求。
五、选派程序
交流生选派工作本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原则开展。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填写《赴首都师范大学交流生意向审批表》(见附件),连同个人成绩单、获奖情况及科研成果等电子版材料,于7月6日17:00前提交所在学院负责老师,逾期不予受理。
(二)学院按照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赋分排序,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在学院公示3天后,将拟推荐交流生《赴首都师范大学交流生意向审批表》及成绩单等材料报党委发展规划部(发展规划处、对口支援办公室)。
(三)党委发展规划部(发展规划处、对口支援办公室)协同教务处、研究生处(院)对学院推荐交流生人选进行研究,确定推荐名单后在校园网公示3天。
(四)公示无异议后,党委发展规划部(发展规划处、对口支援办公室)汇总相关材料并报送首都师范大学对口支援办公室,首都师范大学同意后进行派送工作。
六、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各学院于2023年7月10日前将赴首都师范大学交流生意向表(见附件)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至党委发展规划部(发展规划处、对口支援办公室)(田家炳教育书院723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1686160@qq.com;联系人:李里;联系电话:18604886728(微信同号)。
特此通知
附件:赴首都师范大学交流生意向审批表
党委发展规划部(发展规划处、对口支援办公室)
教务处
研究生处(院)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