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与国内地方政府、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实体、社会团体等的合作交流,开拓合作渠道,洽谈合作项目,起草合作框架协议;
二、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与已经签约的地方政府、国内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实质性合作,并跟踪协议执行情况;
三、对国内合作政策、制度、信息进行搜集、整理,为学校开展对外合作提供参考;
四、完成处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